当公司不给签字离职时,劳动者首先需要明确的是,离职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七条规定,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,可以解除劳动合同,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即可,公司的“不签字”行为并不能合法阻止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