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大型公司的部门直招流程中,是否涉及人事部门,需要从招聘模式的实际运作逻辑、部门与HR的协作分工以及不同场景下的权责划分来综合分析,通常情况下,“部门直招”并非完全脱离人事部门的独立操作,而是以部门为主导、HR提供支持与合规保障的协同模式,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典型情况:

部门直招的核心模式:主导权与支持权的分工
大型公司的招聘体系通常分为“ centralized recruitment”(集中招聘,由HR统一负责)和“decentralized recruitment”(分散招聘,由业务部门主导),部门直招多属于后者,但即便如此,人事部门仍会在多个环节深度参与,以确保招聘流程的合规性、公平性及与公司整体人才战略的一致性。
招聘需求提报与审批:部门发起,HR把关
部门直招的起点通常是业务部门根据业务扩张或人员缺口,提出招聘需求,这一需求需通过HR部门进行审核,主要涉及三方面:
- 合规性审核:确认岗位是否符合公司编制、是否涉及编制外用工(如劳务派遣、外包),以及薪资预算是否在部门预算范围内;
- 合理性评估:HR会结合公司人才梯队规划、岗位价值评估等,判断该需求是否必要,是否存在替代方案(如内部转岗、流程优化);
- 标准化校验:确保岗位描述(JD)包含必要的法定信息(如工作内容、任职资格、劳动报酬构成等),避免出现歧视性条款。
某互联网公司的技术部门计划招聘“高级算法工程师”,需先在HR系统中提交需求,HR薪酬模块会核对部门预算,招聘模块会检查JD是否包含“不限定性别、学历”等合规表述,审批通过后方可启动招聘。
招聘渠道管理:HR统筹,部门协同
部门直招虽以部门为主导,但招聘渠道的搭建与维护往往由HR统一负责,大型公司的招聘渠道通常分为内部渠道(如内部推荐系统、内部竞聘平台)和外部渠道(如招聘网站、猎头合作、校园招聘、社会招聘等)。

- 内部渠道:内部推荐奖金由HR统一核算发放,部门仅需提出推荐需求;内部竞聘的流程(如报名、资格审查、面试安排)由HR组织,部门参与面试评审。
- 外部渠道:付费招聘网站的账号、猎头合作的供应商管理、校园招聘的校方对接等,均由HR统筹,部门可根据岗位需求选择渠道(如技术岗优先用GitHub、拉勾网,职能岗优先用猎聘、BOSS直聘),但渠道费用需通过HR预算审批。
以表格形式对比部门与HR在渠道管理中的权责:
| 环节 | 部门职责 | HR职责 |
|----------------|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|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|
| 渠道选择 | 根据岗位类型推荐渠道(如技术岗选专业社区) | 提供渠道清单(含合作成本、效果评估) |
| 账号/供应商管理 | 提交渠道使用申请 | 统一采购付费账号、管理猎头供应商 |
| 内部推荐 | 发起推荐、提供候选人信息 | 审核推荐资格、发放奖金、跟踪入职率 |
简历筛选与面试:部门主导,HR支持
部门直招的核心环节——简历筛选与面试——主要由业务部门负责,但HR会提供前置支持与过程监督。
- 简历初筛:HR会根据JD中的“硬性条件”(如学历、专业、工作年限、证书等)进行第一轮筛选,过滤明显不符合要求的候选人,减少部门筛选负担,某财务岗要求“注册会计师证书”,HR会直接筛掉无证书的简历,将符合硬性条件的候选人推送给部门。
- 面试组织:部门确定面试形式(专业面、小组面、笔试等)后,HR负责协调面试官时间、安排面试场地(或线上会议链接)、发送面试邀请(含时间、地点、所需材料),部分公司还要求HR参与“终面旁听”,尤其是管培生、核心岗位的招聘,以确保评价标准的客观性。
- 背景调查:对于关键岗位(如高管、财务负责人),HR会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背调,部门仅需提供背调重点(如工作业绩、离职原因、有无违纪记录等)。
Offer发放与入职:HR主导,部门配合
Offer发放是招聘流程中法律风险最高的环节,通常由HR主导,部门提供决策支持。
- 薪酬谈判:部门会根据候选人的能力、市场薪资水平提出建议薪资,但最终Offer需经HR薪酬模块审核,确保符合公司薪酬体系(如是否在带宽范围内、是否需要特殊审批),某候选人的期望薪资超出岗位带宽20%,需HR薪酬负责人签字确认。
- Offer内容:劳动合同条款(如试用期、薪资结构、社保公积金缴纳基数)、入职须知(如报到时间、所需材料)等均由HR拟定,部门仅需确认岗位名称、汇报对象等业务信息。
- 入职跟进:HR负责办理入职手续(签订合同、缴纳社保、开通系统账号),部门则需安排导师、制定试用期培养计划,并配合HR进行试用期考核(如每月反馈工作表现、参与转正评估)。
特殊场景下人事部门的深度介入
在某些特殊场景下,人事部门会从“支持角色”转变为“主导角色”,以确保招聘的合规性与战略一致性:

- 合规风险管控:若部门招聘涉及“应届生落户”“外籍人才工作签证”等政策敏感事项,需由HR法务或招聘合规团队全程对接政府部门,部门仅提供候选人材料支持。
- 大规模招聘:如校招、事业部扩张等批量招聘场景,HR会成立专项小组,统一组织笔试、宣讲会、集中面试,部门仅参与专业面试环节。
- 争议处理:若候选人拒绝Offer、入职后离职,或发生劳动纠纷(如薪资争议、试用期解雇),由HR劳动争议处理团队介入,部门需配合提供证据材料(如面试记录、工作考核表)。
部门直招≠“无人事”,而是“协同作战”
大型公司的“部门直招”并非部门“单打独斗”,而是以部门为需求主体、HR为合规与效率保障的协同模式,人事部门在需求审批、渠道管理、流程合规、风险控制等环节不可或缺,部门则聚焦于候选人的专业能力评估与业务适配性,这种分工既能确保招聘贴合业务需求,又能通过HR的专业支持规避法律风险、提升招聘效率,是大型公司标准化运作的必然选择。
相关问答FAQs
Q1:部门直招时,如果部门自行面试后决定录用,是否可以绕过HR直接发Offer?
A:不可以,大型公司的Offer发放必须由HR主导,原因如下:① 法律层面,劳动合同条款需符合《劳动合同法》及公司规章制度,HR负责审核条款合规性(如试用期时长、薪资结构);② 薪酬层面,部门提出的薪资需经HR薪酬模块确认,确保符合公司薪酬体系及预算;③ 流程层面,Offer需加盖公司公章或人力资源章,部门无权独立签署,若部门绕过HR直接发Offer,可能导致合同无效、薪资纠纷等法律风险。
Q2:部门直招中,HR的“初筛”是否会漏掉有潜力的候选人?如果部门对HR初筛结果不满意怎么办?
A:HR初筛主要基于JD中的“硬性条件”(如学历、证书、工作年限),目的是过滤明显不符合要求的候选人,减少部门筛选成本,若部门认为HR初筛漏掉有潜力的候选人(如某候选人虽无相关证书但项目经验丰富),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:① 向HR说明岗位的“核心能力优先”原则,调整初筛标准(如弱化证书要求,强化项目经验描述);② 要求HR将“初筛未通过但部门认为可考虑”的候选人单独标记,由部门直接面试;③ 对于特殊岗位(如稀缺技术人才),可申请“豁免初筛”,由部门直接筛选简历,HR会根据反馈优化初筛逻辑,平衡效率与人才发掘的全面性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