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XX软件公司] 档案管理制度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公司档案的收集、整理、保管、利用和销毁工作,确保公司各类档案的完整性、准确性和安全性,提高档案管理水平,为公司经营、决策、研发和维权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持,特制定本制度。

第二条 定义 本制度所称“档案”,是指公司在研发、生产、销售、管理、财务、人力资源等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,对公司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,主要包括:
- 研发档案:需求文档、设计文档、源代码、测试报告、技术方案、版本记录、项目总结等。
- 项目档案:项目计划、会议纪要、合同、用户手册、验收报告等。
- 合同档案:与客户、供应商、合作伙伴签订的各类业务合同、协议、订单等。
- 管理档案:公司章程、股东会/董事会决议、公司内部管理制度、会议纪要、工作报告等。
- 人力资源档案:员工劳动合同、录用资料、绩效考核、奖惩记录、培训记录等。
- 财务档案:会计凭证、账簿、报表、审计报告、税务文件等。
- 客户档案:客户信息、沟通记录、服务历史、反馈意见等。
- 其他重要档案:公司资质证书、知识产权证书(专利、软著等)、重要影像资料等。
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全体员工,在档案管理活动中均须遵守。
第四条 管理原则
- 集中统一管理原则:公司档案由行政部(或指定的档案管理部门)统一管理,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档案的初步整理和移交。
- 完整准确原则:确保档案内容真实、齐全,手续完备。
- 安全保密原则: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,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的安全,防止泄密、丢失和损坏。
- 便于利用原则:科学分类,规范编目,建立高效的检索体系,为公司各部门提供便捷的档案服务。
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
第五条 管理部门 公司档案管理部门为行政部(或综合管理部),其主要职责是:

- 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关于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制度。
- 负责公司档案的接收、分类、整理、保管、鉴定、统计和利用工作。
- 制定和完善公司档案管理相关细则和标准。
- 指导和监督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。
- 负责档案库房的建设、维护和安全保卫工作。
- 负责过期档案的鉴定和销毁工作。
第六条 各部门职责
- 指定专人:各部门应指定一名兼职档案管理员,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。
- 及时归档:负责本部门在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的及时收集、整理,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。
- 保证质量:确保归档文件材料齐全、准确、清晰,符合归档要求。
- 借阅配合: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档案的借阅、利用工作。
第七条 全体员工职责
- 遵守本制度,有保护公司档案的义务。
- 在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,应及时整理并按规定移交。
- 严格按照规定借阅和使用档案,不得擅自复制、涂改、勾画、抽取、撤换和销毁档案材料。
第三章 档案的归档与移交
第八条 归档范围与时间
- 研发项目档案:项目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,由项目经理负责整理,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。
- 合同档案: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,由业务部门或法务部门将合同正本及附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。
- 日常管理文件:各部门于次年第一个月内,将上一年度的各类文件材料整理后移交。
- 其他文件:具有保存价值的其他文件材料,在办理完毕后的3个工作日内移交。
第九条 归档要求
- 材料齐全:必须完整地反映该项工作的全过程,不得遗漏。
- 手续完备:审批、签字、盖章等手续必须齐全。
- 格式规范:使用公司统一的文件模板,字迹清晰、图表整洁。
- 电子归档:电子文件应使用公司指定的存储系统(如Git仓库、文档管理系统、NAS等)进行存储,并确保与纸质文件(如有)保持一致。
- 一式多份:对于需要长期保存的重要文件,应移交原件,如需保留副本,由档案管理部门确认。
第十条 移交程序
- 整理组卷:移交部门对文件材料进行分类、排序、编页、填写卷内目录和备考表。
- 填写移交清单:填写《档案移交清单》,详细列明移交档案的名称、数量、日期、密级等信息。
- 双方交接:移交部门与档案管理部门共同核对清单,确认无误后,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盖章,各执一份。
- 上架保管:档案管理部门接收后,对档案进行分类、上架、编目,并录入档案管理系统。
第四章 档案的保管与保护
第十一条 档案保管
- 实体保管:
- 档案库房应符合防火、防盗、防潮、防虫、防鼠、防光、防尘、防磁等要求。
- 档案柜应统一编号,档案存放有序,并建立库房温湿度记录。
- 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点、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。
- 电子档案保管:
- 电子档案应存储在安全、可靠的服务器或存储设备上。
- 实行定期备份制度(如每日增量备份、每周全量备份),并确保备份数据的安全。
- 对重要的源代码、设计文档等核心资产,应考虑异地备份或灾备方案。
第十二条 档案保护
- 严禁在档案文件上涂改、勾画、抽取、撤换和添加。
- 严禁在档案库房内吸烟、使用明火。
- 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、腐蚀性物品进入档案库房。
- 对于磁性载体(如硬盘、磁带)的档案,应定期进行数据读取和有效性检查,防止信息丢失。
第五章 档案的利用与借阅
第十三条 利用原则 档案的利用应在保守公司秘密和不侵犯知识产权的前提下,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服务。
第十四条 借阅权限
- 普通档案: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,可查阅本部门或相关部门的普通档案。
- 机密档案:查阅机密及以上级别的档案,须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。
- 绝密档案:查阅绝密档案(如核心技术、重大并购合同等),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或总经理批准。
第十五条 借阅程序
- 借阅人填写《档案借阅申请表》,注明借阅档案的名称、用途、借阅期限,并经相应权限的领导审批。
- 档案管理员核对申请表和借阅人身份,办理借阅手续。
- 档案原则上应在档案管理部门指定的阅览室查阅,如需借出,须经更高层级领导批准,并限期归还。
- 借阅人应爱护档案,不得涂改、勾画、抽取、撕毁、污损,借阅的档案不得转借、复制、传播(除非经批准)。
第十六条 借阅期限与归还
- 普通档案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工作日,机密档案不超过1个工作日,绝密档案原则上不借出,只能在阅览室查阅。
- 借阅期满,应立即归还,如需续借,应重新办理手续。
- 归还时,档案管理员应检查档案的完整性,确认无误后,办理注销手续。
第六章 档案的鉴定与销毁
第十七条 鉴定工作 档案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,定期对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,对仍有保存价值的档案,应重新划定保管期限;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,按规定程序进行销毁。
第十八条 销毁程序
- 编制销毁清册:档案管理部门编制《档案销毁清册》,列明拟销毁档案的名称、数量、鉴定意见、日期等。
- 审批:《档案销毁清册》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或总经理审批。
- 监销:销毁档案时,由档案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派员共同监销,确保销毁过程彻底、安全。
- 记录:销毁后,监销人员在《档案销毁清册》上签字,并将清册永久保存。
第十九条 禁止销毁 在保管期限内或未办结的档案,以及涉及公司核心利益、法律纠纷的档案,一律不得销毁。
第七章 责任与奖惩
第二十条 奖励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或个人,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。
第二十一条 处罚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,公司将视情节轻重,给予以下处罚:
- 轻微违规:未按规定及时归档、整理不规范等,对相关部门或个人进行口头警告,并责令限期整改。
- 一般违规:擅自复制、涂改档案,或造成档案轻微损坏、丢失的,给予通报批评,并酌情进行经济处罚。
- 严重违规:故意泄露公司机密档案,或造成重大档案损毁、丢失,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,将依据《劳动合同法》及公司相关规定,给予降职、降薪、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,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第八章 附则
第二十二条 制度解释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。
第二十三条 制度生效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,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相抵触的,以本制度为准。
附件:
- 《档案分类与保管期限表》
- 《档案移交清单》
- 《档案借阅申请表》
- 《档案销毁清册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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